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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喜歡站在法官的位上,不是不喜歡擔責任,而是,我也沒有資格站在法官的位上,
每個人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,可能都是有原因的,就算是被自己心中的私慾迷惑,也是原因之一,
只有上帝知道所有的原委和來龍去脈,只有上帝查驗人心中的思念和隱情,所以,
只有上帝有資格站在審判的位上。
可是,我不想要我在意的人受傷害呀!
我不斷的反省,雖然大家一面倒的說著他的不是,但我總會不小心又幫他找藉口了,
因為我總覺得,不可以以「有罪」的前提假設去看一個人,而是要以「無罪」為前提假設。
可是又覺得,誤判無罪為有罪,就只是拆散一段姻緣 (好像也蠻嚴重的),
可是誤判有最為無罪,可能會讓人傷的很重很重很重很重,
但又覺得,不可以未審先判。
佳說,只有他們自己能解決。
是啊,只有他們自己能解決,
其實想想,聽他解釋也未見不好,
雖然有心軟的風險,但我也在等待著,
等待著那硬坳而讓人從此心冷、甚至心死的一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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