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被車撞了。
其實有些不爽,
我綠燈、我有開車燈、我車速沒有很快,
他紅燈右轉、也不會看看有沒有來車、在我尖叫以前速度絲毫沒有減慢。
"喂!你紅燈吶!"
我幾乎是沒思考就咆哮出這句話來,顧不得車裡是哪位,
還好車窗搖下來,裡頭不是穿調嘎阿嚼檳榔的角頭,
而是一個四十來歲的媽媽。
我右手肘和右腳有點痛,車沒有倒,
我知道其實我應該沒什麼事,她應該也知道,
她笑笑的跟我道歉、問我有沒有怎麼樣、說他真的趕著去接人,
所以呢?
所以就可以紅燈右轉嗎?
所以就可以不看車?
所以就可以撞人嗎?
我還一度以為是我太黑別人看不到我,
我還低頭看了看我的儀表版,有亮燈。
路上我還是悻悻然,我討厭那種笑笑的態度,我討厭那種不誠懇的道歉。
"不是說要學著饒恕人?" 有個聲音在挑戰我。
是怎麼樣的?
是要怎麼樣的去學習饒恕?
是道不道歉是他的事,饒不饒恕是我的事,
要安靜做工,吃自己的飯。
還是,我可以要求相同的規格,可以要求
心靈和誠實。
?
反求諸己。
我最近在學著遵守交通規則。
我已經好一段時間不紅燈右轉了,即使是在深夜一兩點,
他有種紅燈,我就有種停下來,不管路上有沒有車。
所以我被紅燈右轉的人A到當然不爽啊。
所以呢?
我真的很遵守交通規則嗎?
被管教了。
今天我闖了一個紅燈,兩次紅燈右轉,
為了要跟車。
我告訴自己,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,
所以我跟上去了。
"這是對的嗎?" 挑戰我的聲音又出現。
"你知道這是錯的,可是為什麼不是你去改變那些錯的人,
而是被那些錯的人改變呢?"
我這樣做,跟那個紅燈右轉撞倒我的人有什麼差別?
只不過我比較好運沒有撞倒人,而他比較衰撞倒人,我比較衰被他撞倒,
如此而已。
我有什麼資格指責他,不過是運氣,不是行為的差異。
是呀,
所以呢?
所以我到底有沒有資格要求心靈和誠實這種規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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