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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兩種觀念一直在我心中碰撞著,

我一邊覺得自己要自立自強,盡量不要靠別人、麻煩別人,
越是害怕、越是不安,越要突破,靠主突破。

但一面又覺得該誇自己的軟弱、適時的接受別人的幫補,
就像王牧師說的,當你覺得自己不足、當你尋求幫助,
你才會謙卑下來,你才會懂得欣賞別人。

其實好像兩種觀念都是對的,關鍵就在那「適時」二字。

可是我好不喜歡那種感覺,
曾經,是堆滿了笑容說那就交給他了,
幾次下來,我只感受到厭煩與無奈。

我討厭自己那麼敏銳,
應該說,討厭自己在這種事情上敏銳。

然後也一邊想著另一人說的,這不是他的義務。
然後再想著,還有另一個人一付 "這是小事" 的口吻說著,交給他了。
但是,「交給我了」是句不能盡信的承諾吧?!

我一邊想著似乎應該有所突破,
一邊想著,似乎應該要找到知道什麼叫作「交給我吧」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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